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已纳入特殊人员范围未参保的,由医保部门协同做好资助参保工作。其中——
1、特困人员:进行全额资助,个人缴费0元;
2、低保对象:不低于90%资助;
3、监测对象:不低于50%资助;
4、稳定脱贫人口:实行资助渐退政策,2022-2024年度分别不低于2021年度资助标准的80%、50%、30%左右。
注:经认定的特殊人员参保后,可于2022年12月1日至集中缴费期末(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受医疗保障权益,确保群众“病有所医”,降低疫情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影响,便利居民参保缴费,湖北省各地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均予以延长,点击查看详情),在“楚税通”“湖北电子税务局”等线上渠道或政务大厅等线下渠道,缴纳个人应缴部分。
》》》2022湖北城乡居民医保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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